旅游必须了解的一些常识
一、如何提防旅游业名不符实的欺诈行为?
最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实际上是半包价旅游,即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谓的“全包旅游”还要游客自付游览门票,自付某一顿饭钱,或是自付机场建设费等等。
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以便出现欺诈行为后到有关部门投诉。
二、怎样实施旅游投诉?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为了保护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
投诉是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的一种现象。当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管理部门或各地旅游局提出投诉。
旅游者注意:投诉时应有相关证据,比如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等。
发生旅游纠纷后如何处理
按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二)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三)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四)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五)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六)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凡在我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以上各类损害行为之一的,投诉者可以向我国旅游管理机关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旅游纠纷实际情况,处理旅游纠纷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
如何处理旅游中财物被窃
如何对待游客在旅游期间的财物失窃?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实施细则》对此规定是:旅客的个人物品在其个人照管或携带时丢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在饭店、交通工具内丢失的,须有该饭店、运输部门的保卫部门或有关公安局报案证明,有了以上证明,保险公司可以受理赔付。 因此,旅游者在旅游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财物,一旦发现财物失窃,应及时报案,并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有了立案证明,旅行社即可凭此为旅游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立案证明,旅行社对旅游者随身携带的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责任。
随团旅游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以省去安排行程、住宿的种种麻烦。但是,你知道在参加团队旅游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首先,在出行前,你应该询问旅行社是否已经为你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你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当中,已经包括这种费用。
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人身安全、急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以及你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损坏、被盗等。
其次,在出行前,你还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对方应该向你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如果旅行社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就应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 :旅行社在收取团友的预付款后,不能及时出行;所安排的餐厅食品质价不符;饭店和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
另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擅自安排你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中购买了伪劣商品,或者你购买了导游兜售的商品,你都有权要求旅行社按规定给予赔偿。当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时,你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一些休闲的日子外出旅游度假。但在一些外出旅游度假的人中,由于行前准备不充分,往往在旅游中非…[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