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游平台智慧旅游管理平台旅游景区导游服务
今年以来,王女士通过嘀嗒平台乘坐顺风车40余次,合计车费2000余元
今年以来,王女士通过嘀嗒平台乘坐顺风车40余次,合计车费2000余元。进入第四季度后,王女士想让嘀嗒平台一次性给她开具发票,以便她到单位报销。然而,嘀嗒平台声称,“嘀嗒”只能开每单3元钱的平台服务费发票,即王女士乘车40余次就只能开具120余元的发票,其余费用都作为“顺风油费”给了顺风车司机,所以他们不能开这部分钱的发票。
近日,嘀嗒平台向记者证实旅游景区导游服务,虽然乘客将钱付给了平台,但“嘀嗒”的确不能开具“顺风油费”这部分发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今年以来,王女士一直使用嘀嗒平台的Ap p搭乘顺风车:“除了出租车外,通过平台叫的车,都不是当场开发票,要向平台申请。邮寄发票还要付费,很不方便。所以,我就打算一年一结算,让平台一次性开发票。”
三个季度下来,王女士通过嘀嗒平台搭乘顺风车40余次,支付车资2000余元。进入第四季度,有些费用要报销了。
于是王女士便致电嘀嗒平台,请平台给她开具发票。不料,嘀嗒平台声称他们只能按每单3元的额度给王女士开发票。
“发票金额合计120余元,其余近2000元不给开发票。嘀嗒平台说,那些钱不是他们平台收的,所以不能开发票智慧旅游平台。”
对此,王女士很困惑:“每一笔钱,我都付给了嘀嗒平台,没有付给车主,平台怎么可以说没有收我的钱呢?平台收款时智慧旅游管理平台,也没有给任何不开发票的提示,不然我就不会这么久一直乘他们的顺风车了。”
王女士认为,谁收了她的钱,谁就要按收款金额给她开发票。至于平台把多少钱给了司机,那是平台跟司机的事,不能损害乘客的权益。
“嘀嗒”在该投诉平台回复说:“嘀嗒顺风车是兼具合法性和先进性的共享出行平台,遵循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平台旨在为乘客和车主双方提供顺路拼车的信息撮合服务,顺路拼车并不为盈利,拼车费用主要分摊车主车辆的油汽电等费用,基本是出租车费用的一半或以下,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不对乘客开具发票,请知悉。”
嘀嗒平台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平台服务费,通常市内每单收1-6元,市外每单收6-12元。这部分收费,他们可以给乘客开发票,因为这部分钱是平台收的。其余钱款,平台作为“顺风油费”返给了车主。这部分钱不是嘀嗒平台收取的,所以不能给乘客开发票。
嘀嗒客服人员选取王女士最近一单举例:王女士付了39.9元,其中3元是平台收取的,36.9元作为“顺风油费”给了车主。
嘀嗒客服人员说:“这部分钱不是(付给)我们的,是给车主的油费。我们只收了平台服务费,油费是给车主的。”
在一份关于嘀嗒拼车的宣传材料中,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是这样表述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关部门的财税专家告诉记者,私人小客车合乘模式属于临时经营行为,经营者个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窗口完税,开具发票,提供给服务购买方:“理论上这些顺风车车主也可以这样做,由他们自己到税务窗口给乘客开具发票,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让合乘服务提供人每一笔都自己去开发票,不太现实。”
上述财税专家建议,这些网约车平台可以借鉴一些网购平台的模式,由车主办理经营登记等相关手续,规范经营、规范开票。另外,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旅游景区导游服务。
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余同昊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六条还罗列了六种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余同昊律师认为,乘客在手机端Ap p中下单智慧旅游平台,就已经跟平台成立了承运关系。平台将乘客信息推荐给司机,又形成平台与司机之间的委托关系。无论嘀嗒平台和司机如何分配车费,都不应该成为平台推诿开具发票责任的借口。如平台拒不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则有偷税漏税嫌疑,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如果嘀嗒平台认为顺风车司机收取了所谓“油费”或者服务费,应该由司机向乘客提供发票,那么,嘀嗒平台依然有义务协助乘客,向司机索取发票。毕竟司机在嘀嗒平台有注册信息,而且平台确实有能力帮助乘客拿到发票。嘀嗒平台以各种借口不开具发票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余同昊律师建议,嘀嗒顺风车平台应该以此为契机,给自己的运营规则“打补丁”,跟顺风车主协商具发票的方案,从而保障乘客的基本权益。
今年以来,王女士通过嘀嗒平台乘坐顺风车40余次,合计车费2000余元。嘀嗒客服人员选取王女士最近一单举例:王女士付了39.9元,其中3元是平台收取的,36.9元作为“顺风油费”给了车主智慧旅游平台。